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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的主權與管家職分

姜健國財經系列 基督徒金融觀 十四集系列 II. 神的主權與管家職份 當我們講到主權,我們可以用一個手錶的比喻: 手錶在法律上是有三個身分 第一個身分誰是擁有者 第二個身分誰是管理者 第三個身分誰是受益者 三個身分可以是同一個人,但是也可以是不同的人。舉例說車子是父親擁有,家𥚃雇有司機,車子用來帶小孩上下學。這𥚃三個身份就看的很清楚。父親是擁有者,司機是管理者,小孩子是受益者。 對我們能看見的天地萬物,神和人的關係在聖經有非常清楚的說明。 詩篇 第二十四篇(大衛的詩)地和其中所充滿的,世界和住在其間的,都屬耶和華。 創世記 第二章15節 耶和華神將亞當安置在伊甸園,使他修理,看守。16節 耶和華神吩咐亞當說: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,你可以隨意吃。 馬太福音 第二十五章23節 主人說:好,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,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,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;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。 創世紀講很清楚,耶和華神將亞當安置在伊甸園,使他修理,看守,這就是管家的工作。 耶和華又對亞當說園中各樣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。馬太福音主人對僕人説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。“可以隨意吃”和“進來享受”這個字就是受益人的特有的身分。 這裡清楚的告訴我們神和人的角色區分,神是擁有者,人是管理者同時也是受益者。 人是具有雙重的角色,我們不但是管理者也是受益者/享受者。這一點非常重要,因為運用在管理錢財的時候,擁有者可以隨自己的心意做任何決定,可是管理者則須遵從一定的規則來執行,兩者的特性是完全不同的 。 就是因為如此,在實際操作的情況下,擁有者反而會有患得患失的疏失,反而管理者可以客觀地按照規則來進行,所以有些管理者可以完成的工作,擁有者不見得辦得到。最簡單的例子,沒有一個外科醫師敢為自己兒子動手術的。 耶和華創造天地萬物和人,耶和華並創造各項的資源供人使用,但耶和華他自己並沒有創造錢,而是用了神所造的人去造了錢,但在神又在聖經中提到錢2350次之多,在四福音中耶穌所做的38個比喻,其中有16個跟錢有關。這是一個非常有趣的事情,錢一定有它獨特的重要性,不然聖經不需要提這麼多次。 耶和華在創造天地萬物的時候,他同時把一些造物者的奧秘放在其中,人類在欣賞大自然美的時候,同時也漸漸發現許多神造物的奧秘,人類使用神給的百般智慧把這些奧秘發展成為各

聖經裡談到錢,可不可以收取利息?

姜健國財經系列 基督徒金融觀 十四集系列 I. 基督教與金融發展史 申命記 23章19節 : 你借給你弟兄的,或是錢財或是糧食,無論什麼可生利的物,都不可取利. 20節 : 借給外邦人可以取利,只是借給你弟兄不可取利. 歷史上最早有關利息的紀錄可以回溯到西元前300多年在巴比倫的時代, 早年有錢的地主把錢財借貸給別人,如果本金或利息無法償還,必須把自己或家人賣給債主當奴隸。 收取利息一直是基督教裡面一個爭論的問題,在西元314年,羅馬宗教教士們直接宣布借貸收取利息是違法的。這個現象一直延續,在中世紀時候歐洲把放民間借貸(或者我們俗稱的放高利貸)認為是異端. 財經觀念的大突破 陈志武(耶鲁大学教授):为何犹太人能垄断欧洲金融行业? 這個現象到了16世紀才有重大的突破 這個突破當中有兩位重要的人我也必須要提的,第一個就是馬丁‧路德,馬丁‧路德推動宗教改革,他鼓勵大家要自己唸聖經,如此一來一般人對聖經有了新的見解.另外一位很重要的就是加爾文,加爾在他的文章中説到,既然我們能夠把土地租出去收地租,把房子租出去收房租,為什麼不能夠把錢租出去收「錢租」呢?這裡錢租就是原始定義就是利息。 西元1557年,日內瓦一個專門為這個議題組成的委員會決議,認定收取利息是允許的。這是西方銀行企業的起頭,也是世界文明大爆炸的引火線。 在這裡要做一點總結 利息合法化,是思想觀念上的一個大突破,是近代史的一個重大事件,就因為能夠向錢財收租,「錢財」這資源才能跟其他的資源,例如說土地,陽光,空氣或水它項的資源,獲得同等的待遇。也就是因為這突破資本主義才能誕生出來。 資本主義的誕生 就在利息合法化的幾十年後,1595年,荷蘭一家公司送了四艘船到亞洲,兩年後船回到阿姆斯特丹帶回來滿船的東方香料。這當時對荷蘭是一個轟動的事情,這給荷蘭來說是找到了一個金礦,就是荷蘭可以把亞洲的香料運回歐洲來出售 , 接下來的問題就是怎麼樣去挖掘這個金礦。 在16世紀要從事著這項商業行為是非常的困難,首先要籌集資本建造船隻招收船員才能成行。船一出去兩年的時間在大海裡有風險非常的大。 投資人喜歡夢,企業家可以把夢成真。1602年荷蘭東印度公司就在這種情況下產生,這是全世界第一個國際性的公司,也是第一個發行股票的公司,同時阿姆斯特丹也成立世界第一個股票交易所。 在這同時有些突破性創意性的觀念制度也隨著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