理財與法律文件的關係(二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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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      前一篇文章介紹了『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決擇意願書』,主要是針對醫療行為的法律文件,還有一份相關的文件,就是『醫療委任代理人委託書』,當你無行為能力時,指定某人決定醫療方面的措施,因為『意願書』無法完全涵蓋所有可能發生的狀況。透過委託書可以指定親近的人,經過書面授權的程序代替執行。
        
           此外最常聽到與財產相關的法律文件就是『遺囑』,但是也最少人訂定,因為東方人對死亡的恐懼與迴避所造成的,也因為這樣,遺產的爭奪是法院常見的戲碼,結果通常是破壞親屬關係,老死不相往來。不可不謂因小失大。
         目前越來越多人了解信託的功能,也慢慢的開始善用這個工具。因為信託可以讓委託人在不失去財產的掌控權之下,透過信託契約的訂定,讓受託人(通常是銀行)做最好的分配與使用,達到預期的目的,信託契約的訂定也與遺囑或財產有極大的相關性,需要法律的專業協助。
           最後,像是夫妻『約定共同財產』或『約定分別財產』這類文件,都必須有書面的契約並且向法院申請,而且會影響未來的家庭財務分配與運用;若有債務的問題,還必須向國稅局申請『財產總歸戶』來確認本身的資產狀況,以便做後續的債務處理,而『個人徵信報告』可以了解與金融機構往來的狀況及債務金額。

理財教練擁有專業的法律顧問可以協助處理上述相關文件,若有任何問題,歡迎拜訪『理財教練Fincoach』網站連絡諮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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